今天,从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:说是张三一天晚上,邀请李四去喝酒,李四在喝完酒回家的路上,不小心摔成了重伤!
好在李四被好心人及时发现,人家打了120,及时送了医院,进行了抢救,命暂时是保住了!可是,因为伤情严重,后续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!
一开始,这所有的花费,都是由李四的家人自己拿的!毕竟,个人家庭的经济条件有限,无奈之下,不得不求助众人!
于是,好心人接二连三地捐款!但是,就是这样,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治疗的费用问题!
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,就是请喝酒的人,到底有没有责任?如果有责任,又会有多大的责任?
当然,对于这个问题,大家可谓众说纷纭!有的人认为,请喝酒的人,本身没有任何责任!因为人家请你喝酒,你完全可以推迟掉!再者,就是你不推迟,你参加了,也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,不喝酒!
而有的人则主张,请喝酒的人,本身就有责任,并且责任还不小!这些人认为,如果你不请人家喝酒,人家就不会出这样的事!责任就在你这个请喝酒的人身上!
对于这样的问题,我想大家都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的!
当然,既然问题出现了,逃避是没有任何用的!一味地逃避,根本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!
倒不如双方面对面地坐下来,心平气和地商量一下,最好是私下里解决问题!毕竟这样对于双方都有好处!
如果是双方剑拔弩张,不肯退步,诉诸公堂,对于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!不如各退一步,多替对方想一想,这样问题就会好解决得多!
看来,喝酒真得无小事!